图书馆研讨室使用说明(暂行)

作者: 时间:2021-11-13 点击数:

    为满足广大师生对优美学习环境与独立研讨空间的需求,图书馆建立并优化了用于学习、交流、研讨、会议等活动的研讨室,供全校师生使用。需要使用者可通过“图书馆研讨室预约系统”自行预约申请,审核通过后在预约时间内刷脸入室使用。

    为规范图书馆学术研讨室的使用和管理,特制定本规则。


一、服务对象:全校师生及校外科技人员


二、预约方式

    1.通过学校企业微信——工作台——图书馆研讨室预约。

    

    2.预约时需要填写所有组员信息(含主预约人至少3人),须填写用途;管理员对预约人和用途进行审核,若审核通过,则预约人可在预约时间范围内刷脸进入并使用研讨室。


三、预约规则

    1.主预约人每人每次只能预约一个房间,不得同时预约多个房间。研讨室仅限申请人及其组员使用,不得交换和转让他人,违者图书馆有权停止其使用并记违规1次。

    

    2.如预约的研讨或会议改期或临时取消,应提前登录研讨室预约系统进行修改或取消操作。


四、使用注意事项

    1.图书馆学术研讨室为治学、研究之用,不得在室内从事违法、违纪或集会等活动;不得在室内自习,一经发现,将停止其使用资格。

    

    2.超过预约起始时间30分钟,读者仍未刷脸使用,此预约系统将自动取消并记录1次违规。刷脸人数未达到3人,将记主预约人违规1次。一学期内,若有3次违规记录,系统将暂停该读者随后30天的预约权限。(特殊情况,请向咨询台老师提交书面说明)

    

    3.读者在开启设备时,请仔细检查,如遇设备情况异常,请及时通知值班人员,切勿自行处置。需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,正确使用仪器设备。若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情况,须按规定进行赔偿。情节严重者,将通知院系进行处罚并在图书馆主页上通报处罚结果。

    

    4.请自觉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环境卫生,所有设施使用完请恢复原貌,不得携带有色饮料、食品、宠物等进入研讨室。

   

    5.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特别是各类电子产品,如有遗失,读者自行承贷责任。

    

    6.使用完毕需清理所有个人物品,准时离开,随手关灯、关门;研讨室使用完毕,读者需及时告知工作人员,待工作人员对室内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,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
    

    7.凡违反本守则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随时停止其使用的权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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